【存證信函怎麼寫?】收到存證不理會怎麼樣?律師教你5個重點
2022 Jun 01 債權催收詐騙 非訟法律顧問
存證信函是一種作為保存證據的文書,作為證明已向對方告知的義務。功能主要在「告知」對方,有接下來採取法律行動的一種「警示」作用。
不論是欠債被催收,還是想要向借錢的人討債,或是房東要收回出租的房屋,我們常被問到:存證信函是什麼?怎麼寫?寄存證信函有用嗎?如果收到了存證信函不回會怎樣?對方拒收存又怎麼辦?律師將於這篇解答關於存證信函的這些問題。
何時會用存證信函,存證信函有什麼法律效力?
以下就5部分,為大家介紹
- 存證信函什麼時候會用到?
- 存證信函有什麼功能和法律效力?
- 存證信函格式怎麼寫?
- 存證信函不理會會怎樣?對方不收存證信函,怎麼辦?
- 存證信函與律師函的差異是?
一、存證信函怎麼用?
存證信函是一種作為保存證據在郵局的正式文書,當發生糾紛的時候,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當作向對方表明立場的證據,因為有時需要告知對方但是口說無憑,用存證信函是當作證明自已確實已經告知對方,就達到「告知」的效果。
存證信函的功能在於「告知」對方,預計未來會採取法律行動,很多人當成到法院訴訟前的一種「警示」的作用。
二、存證信函有什麼功能或法律效力?
(1)表明立場:
存證信函只是針對「想要表明的立場」留下書面記錄,有些情形,雖然並不一定要寄發存證信函,例如:發生糾紛時要求對方出面處理,因為某些原因不想直接訴訟,用存證信函來請求對方在期限內完成要求,省去訴訟的麻煩。但是在法律上,並不強調存證信函的證據功能,就僅是透過存證信函來表明立場而已。
(2)以存證信函做意思表示:
在法律上,有部分情形為確定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法律會規定當事人必須為特定的意思通知,才能發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而我們也常在訴訟上聽到「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為證明自已確實有做過意思通知,用存證信函是一種便宜又簡便的方法。
例如:買賣時,買受人不依約給付價金,出賣人可經過催告程序,先寄存證信函表示解除契約,完成催告程序,就能夠發生解除契約的法律效果。
三、存證信函格式怎麼寫?郵局會保管多久?
(1)在郵局購買存證信函用紙(或在郵局網站下載表格填寫)
存證的副本可以用影印的方式,份數至少3份,自已、郵局、和對方各一份留存,如果當事人每增加一人要再多印一份。
(2) 存證內容要精簡,明確表明目的即可
但是再精簡也要達到法律的效果,要把人、事、時、地、物這些重點寫清楚。數字、金額儘量用國字大寫。
撰寫存證信函的情況沒有任何限制,不管是什麼內容,比如侵占、詐欺、欠錢,甚至漏水,都可以藉由存證信函達到警示作用。
(3)如果增、刪修改,須在欄位外註明訂正的字數,修改地方要蓋章。
(4) 郵局掛號的回執證明要收好
因為是對方已收信的證明,最好與存證信函副本一起保存。
(5) 郵局會保管存證信函三年
在發函後的三年內,如果自己的副本遺失,或沒有收到對方回執證明,可以在持原憑證向原郵局申請查閱或申請發給證明。
法律文件處處是陷阱,要相信專業
🧑🏻⚖️律師瑋哥提醒大家:如果案情複雜,又需要具備法律上通知效果,或是有打算最後可能會上法院訴訟,最好還是請專業的律師撰寫存證信函或律師函。
我們常見到一些當事人,用自已的大白話寫存證信函,掛一漏萬,又因為法律會涉及一些專有名詞,用字遣詞要求非常精確,常常無法達成預計的通知警示效果,反而弄巧成拙傷害了自已在法律上的權益。所以我會建議複雜案件還是找律師撰寫,或至少讓律師審閱看過,才不會弄巧成拙得不償失,讓事情變得更麻煩。
四、存證信函不理會會怎樣?對方不收存證信函怎麼辦?
如果對方拒收存證信函
- (1)退回的存證信函完整保留,不要拆封,信封上會有退件的理由(查無此人或遷移不明等)。
- (2)發存證信函時,連同對方的聯絡地址及戶籍地址都寄發。如果都沒人收,在訴訟上也許可作為惡意避不出面的證據。
- (3)作為應送達處所不明的證明,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照樣可以讓意思表示發生效力。
- (4)如果對方故意拒收、查無此人或遷址不明,則趕快考慮是否要採取訴訟程序,來保障自己的權利。
五、存證信函和律師函有什麼不同?
律師函雖然和存證信函作用差不多,但因為撰寫人是律師,內容也包含律師在這個事件實務上的專業見解。
律師函會蓋上律師印章,意思就是「這件事情已經請律師介入了」,對於收件人(對造)有些有威嚇效果,因為畢竟請了律師,也花了費用,表示「我對這件事的後續動作是認真的」,只是先禮後兵,大家先坐下來談談比較省時間省事,不要馬上上法院。
如果收件人置之不理,基本上會花錢請律師寫函,之後差不多就是要上法院決斷了,千萬不要輕忽。如果有收到律師函的朋友,可能心裡要有準備,將來到法院的機率提高了。
因為有律師介入,裡面大多會清楚敘明事實以及相關法律效果,將來到法院,因為律師遣詞用字都比較專業的法律文字,也會把該考慮訴訟上的細節都考慮進來,讓法院能夠快速瞭解當事人的訴求和程序的完整性。但律師函的費用就較存證信函高。
律師瑋哥建議:依4個狀況選擇
大家可以依據自已下列4個狀況,再選擇決定使用存證信函還是律師函來主張權利。
- 發生的案件問題的複雜情況
- 被侵害的權利嚴重性
- 損失的金額大小
- 自已的經濟能力
🧑🏻⚖️本文為律師先生瑋哥 提供案例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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