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法律】車子被撞可以請求代步費嗎?律師:合理範圍可請求
2023 Nov 27 民事刑事訴訟 車禍理賠保險
車禍被撞很倒楣,上班代步費用還不理賠?
客戶詢問:吳總上班時被追撞發生車禍,車輛因為受損需要維修,依照法律可以請求肇事者賠償維修費用。但是如果是因為沒有辦法使用車輛,他必須支出額外的代步費用,例如需要租車或坐大眾交工具上班。可不可以請求賠償呢?
當汽車受到他人駕車碰撞時,受害人可以依照法律要求肇事者賠償維修費用。
但若受害人的車在維修過程中需要一段期間(例如汽車廠需等候料件),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因此而產生的其他代步費用,例如租賃汽車費用、計程車費、大眾交通運輸車票費等。根據法律,受害人有權請求賠償這些費用嗎??
律師瑋哥分析:保險不理賠,合理費用可請求
車禍發生時,肇事者通常會把賠償事宜交給保險理賠人員處理。但是,如果受害者除了要求車子的損害賠償,其他的損失,例如代步費用,保險公司很可能會拒絕,因為保險公司會認為這不在他們保險的範圍內。如果遇上肇事者也不願意賠償,受害者就只能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求償了。
法院實務見解:代步費只要在合理範圍內,法院是會判肇事者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店小字第1067號判決意旨:
「系爭車輛之修理期間自109年9月2日起至5日止,而原告於事故發生後至修繕完成期間另行租車使用,共計支出汽車租賃費用5,684元之事實,有和泰汽車關係企業和運租車汽車出租單(代步車專用)暨電子發票證明聯為證(參見本院卷第13頁),本件事故發生於109年9月2日,原告有駕車行駛便利行動之預期利益期間實乃車輛送修期間,故原告於系爭車輛送修期間,因無法使用系爭車輛而另行租車代步共計支出5,684元部分,屬原告以租車代步費用以填補此所失利益,當屬有據,原告請求被告賠償此部分之損害,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法院認為受害者需要提供具體的說明及證據,例如住家與上班地點的距離,或者工作性質需要每天開車,以及原廠或汽車維修廠開立的維修單,上面要有維修日數、租車費用、計程車費的發票單據等。只要在合理範圍內,法院是會判賠。
不過律師瑋哥提醒:如果受害者沒有提出相關代步費用的支出單據,也沒辦法說明為何需要租車或搭乘計程車,或是沒辦法說明搭乘地點、前往地點這些細節供法院參考,法院可能無法判斷受害者關於代步費用損害賠償之請求是不是合理,相對求償就比較困難。 所以,如果想請求代步費時,一定要有計畫的收集證據和記錄過程,提供給法院做參考。
律師瑋哥建議:最好和解時一起談代步費,訴訟非常浪費時間
如果沒有人受傷,對方又拒絕賠償代步費,因屬於民事案件,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最後只能透過法院訴訟求償。
雖然法院會判賠,但是因為保險公司不會理賠代步費,所以理賠車損時也拿不到這筆費用,只能向加害人提出訴訟請求。
如果當時沒有肇事者談判把代步費列進去,現在只為了代步費用求償,就要另外提起訴訟才能獲償,這對時間和人力成本非常的不划算。
建議在車禍發生可以預見有這些損失時,一定要盡快跟有經驗的律師商討對策以及蒐集證據的方向,以免損失無法獲得合理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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