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立遺囑,財產不充公】單身頂客獨老必學的人生財務規畫,「預立遺囑」留給最愛
2022 Apr 04 繼承遺產家事
事先做好的財產規畫不掛念
在情感與法律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
有人說人生最悲傷的事,就是錢還沒花光人就死了;以及錢花光了人還活著🙄
錢花光了還活著,就要提早作好退休理財計劃,才不致於晚景淒涼。
但如果意外先到最後錢還沒花光呢?
這時候最好事先安排妥財產規劃,才可以讓財產給自己想給的人,不致於給你討厭的人,甚至財產充公給國庫了。
你知道單身頂客的繼承順序,可能不是你所想像的嗎?
今天就來介紹為什麼一個人也要事先規劃,預先辦好遺贈或信託這麼重要?
及早設防護網,把錢留給真正關心的人
最近不管是疫情關係,還是不少名人單身忽然離世,而遺產因為沒有事先規劃,只依照法律繼承的順位,常出乎意料,產生一些不太合情理的現象?
媒體常有報導一些名人因未預立遺囑,忽然去世就造成家族紛爭。
例如有演員正值3、40歲的壯年,因為沒有子女配偶,遺產由繼承人均分,均分聽起來好像很公平,但因為當事人與這些平分的繼承人早就不相往來,可能真正想要給遺產的人,並不是前順位的繼承人。
單身若人生提早畢業 遺產不會留給付出多的人
例如藝人小鬼(黃鴻升)因為未婚,即便父母早已離婚,黃鴻升由父親撫養長大,但遺產仍由父母一人分一半繼續,照法律的繼承規定,不會因為爸爸因撫養和幫忙打理事務,就可以分比較多。新聞【小鬼逾4000萬遺產怎分配?律師揭:離婚媽媽可分一半】
台灣社會很常見類似狀況,但法律並不會清楚每個家人之間的感情,法條的規定不可能顧慮到個人的差異,因此最公平就是一人分一半。
即使媽媽改嫁,也沒有撫養小孩,但只要是還活著,就是有小孩遺產的繼承權利。
沒有遺囑 想贈與房產給所愛的人 心願難了
也有演員50多歲逝世,單身未留遺囑,繼承人很難知道被繼承人的所有財產狀況。尤其是有海外資產情況下。新聞【羅霈穎猝逝遺產高達4億 大哥:全數將由媽媽繼承】
另有媒體報導,外傳羅霈穎多次提及有意將1間房產留給前大嫂,因為兩人感情非常好,大嫂曾是陪伴羅霈穎度過人生低潮的貴人,但因沒有遺囑,照法律規定大嫂是沒有任何遺產請求權。新聞【羅霈穎遺產稅逾6千萬 贈房前大嫂遺願難了】
如果當時有預立遺囑,這些問題就可以被解決了。
所以近年來,很多名人也開始透過預立遺囑,照自已的意願來安排身後的財產,在事務所也是越來越常見這類的諮詢。
民法繼承的順位與應繼分
上面的例子讓我們知道,在現況單身或頂客的情況下,繼承順序特別有可能和我們平常所想給財產的人不太一樣。
因為大多數的繼承財產都是給配偶子女,大家習以為常也沒什麼爭議。反而因為沒有配偶子女的狀況,才更需要好好規劃自已身後財產。
民法第1138條與第1144條,繼承人分「配偶」「血親」兩種,配偶可以先取得夫妻剩餘財產後,在扣除剩餘財產之後,被繼承人剩下的錢,要就和血親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照比例分配。
單身貴族繼承人少了「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所以繼承人按照順位就是
-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如果這些人都去世了,財產就歸國庫所有。即使還有其他親人,例如:外甥姪女…,只要沒有遺囑,這些人是沒有繼承權的。
而頂客族有配偶但沒有子女時,就像上面說的,除了配偶可以繼承,父母兄弟姐妹竟然也可以來和配偶一起平分財產?
如果親人間感情好大家來平分就算了,如果老死不相往來,或關係很糟的親人呢?夫妻倆共同努力打拼來的房屋財產,為什麼會分給不相干的離婚父母或關係不好的兄弟姐妹呢?
這時候預立遺產留給所愛的人就非常重要了。
預立遺囑、信託、和保險金信託3方法 預留財產不掛念
比較簡單的方法可從預立遺囑來遺贈、保險金信託、信託這3方面著手。
1、遺贈
在預立遺囑的時候,自已指定將特定金額或財產贈與給自已想照顧的親人或朋。像羅霈穎的案例,可以在不違反給母親的特留分金額內,把房產遺贈給照顧陪伴自已的大嫂。像黃鴻升的案例,如果想留給撫養自已長大的父親多一些,在不違反對母親的特留分金額之下,可以把大部分的財產預立遺囑,遺贈給父親或自已想要照顧的人。
參考影片:【遺囑怎麼立才有效】大地主遺囑4千萬房給兒子,律師代書公證遺囑竟無效?
2、信託
利用信託也是常見的方式,可以先用遺囑設立信託帳戶,指定自已信任的人當作受託人,把要信託的財產移轉給受託人,受益人則指定要照顧的人。在信託契約裡,可以約定受託人應該以信託財產的所得,提供給指定的人。這種方法可以避免遺贈帶來的特留分問題,也有法律保障,也是一種不錯的方式。
3. 保險金信託
還有一種方式,稱之為保險金信託。當自己名下的財產不太多,就可以運用壽險性質的保險金契約,受益人就是你要照顧的人(受益人「通常」只限於配偶,直系親屬,法定繼承人)。當被保險人身故的時候,就可以由受益人領取保險理賠,並且一併簽署保險金信託契約。
這種保險金信託,單親家庭常是用在照顧自已的未成年子女,或是有身心障礙的家人,避免自已過世了,錢會被監護人不當運用。
提早規劃身後事 在情感與法律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
一個人的財務規劃,其實相當重要,特別是單身、獨老、和單親家庭也不少,如果有子女照顧的需求,就更要注意身後事。
如果有任何想安排的財產規劃,少一些自已掛念的事,還是儘早規劃遺囑或信託,而不會讓硬綁綁的法律無奈的規定。不管是為子女還是所愛的人,千萬不要白白浪費自已可以事先規劃主張的權利。
🍊本文👉律師先生瑋哥案例提供 👉撰文R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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