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養老理財法律】失智怕詐騙?高齡金融剝削怎麼辦?律師:6道防火牆,守住養老財產
2024 May 31 民事刑事訴訟 繼承遺產家事 債權催收詐騙
保護失智家人的財產?這些在高齡化社會層出不窮的老人詐騙案件,有個專有名詞,叫做「高齡金融剝削」
新聞:高齡失智者的財產保護受關
案例:賈永婕失智母被家人詐騙2800萬元
藝人賈永婕的母親失智5年多了,被她的舅舅詐騙2800萬元,賈永婕更在稍早發佈聲明:
- 媽媽在五年前已失智,經過醫院醫生診斷確認給予失智症證明,並喪失認知及判斷能力,判定無法財產自理!
- 舅舅和舅媽帶著賈永婕媽媽去保險公司解除七張即將到期的高收益投資保單。之後把解約的款項換成美金96萬匯往國外供舅舅個人戶頭購置不動產買房。
- 賈永婕姊弟帶母親報案,並跨海委託美國律師提出訴訟。美國銷售方的房地產經紀公司法務人員也認定這筆錢的金流來源有嚴重問題,不予成交,請舅舅應解約匯回。
- 目前還有數百萬現金流向不明,遭到侵占,現在正在訴訟處理。
- 將和弟弟將持續追究法律責任,陸續追回其他損失,她也希望社會大眾還有法律重視失智老人的權益。
什麼是「高齡金融剝削」
所謂「高齡金融剝削」最近很受到重視。是指照顧者或其他具有信賴關係的人,為了自己或他人利益,在非法或未授權的情況下,不當使用或支配高齡者的財產。加害人多數是具有信賴關係的熟人,例如:生活起居照顧者、至親好友、往來多年且信任的理專、保險業務員等。受害者多為獨居或失智的富老人。尤以失智症者為甚。
失智症的病症會隨著時間及狀況而有所變動,在確診失智症後,失智症者在外觀上與常人無異,但卻已無法用原本的認知狀態去買賣東西、出租或承租房子、決定要不要借錢等法律行為。
如果不採取適當的處置措施,將可能使失智症者暴露於各類型之法律風險下。
律師瑋哥建議:如果發現家人有疑似病徵時,應立即就醫累積病歷或診斷證明,也要依據失智症者病症狀況,為失智症者聲請「輔助宣告」或「監護宣告」,以避免法律風險隨著時間擴大。一旦遇到有心人士,才有機會證明是因心智缺陷而遭詐騙。千萬不要擔心被貼上「失智症」標籤後,在司法體制中難獲正義,失智診斷證明是財產被不當轉移、詐騙的護身符。
律師:保護老年失智者,6招防火牆鎖住財產
- 「監護宣告」「輔助宣告」
- 「暫時處分」
- 「金融註記」
- 「不動產預告登記」
- 「安養信託」
- 「意定監護」
1、聲請輔助宣告/監護宣告
當年老而逐漸失能無法生活自理,甚至無法思考判斷,有時會不自覺的揮霍財物。這時特別容易遭到家人或詐騙集團有計畫的詐騙財物,或是侵佔移轉他的財產。
這時我們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來幫助失智家人管理財產。
什麼是監護宣告
「監護宣告」對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者,法院得依聲請人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監護人應該要尊重受監護人的意思,也會考量受監護人之身心狀態及生活狀況,來執行受監護宣告人之生活、護養療治及財產管理的職務。
什麼是輔助宣告
就是當事人還有基本的理解、表達能力,受輔助宣告還是可以自已決定一般事情,主要是幫助受輔助宣告人處理一些特定的行為,例如消費借貸、訴訟行為等,(民法第15條之2規定),這些重要的行為,都要經過輔助人的同意才生效。
延伸閱讀:如何聲請監護宣告、輔助宣告5個流程?避免老年失智變子女爭產大戰
2、暫時處分
因為做監護宣告須要一段時間,像是要先經過遞聲請狀,再由法院囑託醫院鑑定,和法院裁定找有有社工、法律或會計專業背景的人,參與相關的調查等程序。在法院還沒裁定之前,財產有可能被盜用、侵占等狀況時,這時候你可以先申請「暫時處分」,爭取在這段時間避免財務繼續損失。
暫時處分是在家事非訟事件本案裁定確定前,法院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的暫時性命令(中間裁定),目的在因應緊急狀況、避免危害發生或擴大,以保護關係人(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權益。
3、金融註記(註銷註記)
有的失智者或是智能障礙的家人會被騙去開戶辦貸款,或是擔任保證人。家人若是擔心失智者遭不法人士利誘去金融機構開戶、申辦信用卡或信用貸款,可至財團法人聯合徵心中心網頁下載「當事人辦理註記申請書」,向金融機構申請「不再申辦信用卡及貸款」等業務。
完成金融註記後,一旦有人想要騙失智者或冒名申請,金融機構因為有註記,就要負擔審核並拒絕申請的責任,若金融機構疏忽沒有注意仍予受理,就是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如果有損失應由金融機構自行承擔。這是一種簡單有效防範金融損失的方式,也可以由監護人或輔助人代為辦理。
4、不動產的預告登記
因為失智者很容易被騙,可能把房屋賤賣掉或轉讓給別人,這時候監護人可以把失智者的不動產,拿去向地政事務所辦理預告登記,這是一種保護失智者權益的方法。
在地政事務所有制式的表格可以勾選,限制登記和金融註記很像,是在還沒有做輔助或監護宣告之前,防止不動產被賤賣、轉移或吞併。
5、自益信託/安養信託
之前有提到為了因應高齡化的社會,政府和金融業都積極的推廣信託產品,自益/安養信託是一種養老的金融商品,可以幫助退休老本再多上一道安全鎖。
失智症患者可能會因病情惡化,許多行為能力也會跟著喪失,若擔心財務可能被有心人士利用而損失,患者可以在仍有判斷力的時候,到有辦理信託業務的銀行設定「公益信託」,銀行會依照信託內容管理你的信託財產,例如:投資定存、基金等,理財商品產生的利息。
這時你可以先設定自己的財產每個月有多少錢,來供應基本生活需求。如果擔心日常費用的需求,因為疾病惡化,越來越高,可以更改設定。而設定信託時,也可以先列出信託人,銀行也有監察人可以協助看管財產不被冒用。
現在銀行的信託管理,代辦費、手續費等都已經調降,不用非常大筆的資金也可以辦理信託,甚至於在現金缺乏的狀況下,也有以房養老的信託產品,也可以將名下不動產抵押貸款讓銀行託管。
6、意定監護
上面的5種都是已經有失智症狀發生,必需要由其他人來幫忙處理財產或監護宣告,而第6項的意定監護,是指當事人為了預防自已老年的生活,自己先去找到可信任的監護人簽署「意定監護契約」,並由法院的公證人公證。
這是新的法律修正(民國108年5月24日),讓還沒有失能、失智的人,可以預先以契約方式和受任人約定,當自己發生符合民法規定意思表示能力受限時,由法官指定這位受任人為自己的監護人。
萬一有一天老年真的失智退化了,需要聲請監護宣告時,法院就會尊重當事人的意願,直接裁定當初自已選的意定監護人,而且在失智者剛開始還是輕度失智的時候,只要有醫療專業可以佐証他們的能力,也可以自已來選擇意定監護人。
律師小提醒:
很多錢財糾紛都是發生在父母過世之後,尤其是失智症患者的遺囑是否有效、財產處分時精神狀態舉證責任困難,為避免親人對簿公堂,最好提早做好法律上的預防措施,諮詢專業的律師,維護失智者的財產安全。
失智者遭詐騙時,有時失智的症狀輕微、表現正常,家屬常常未發覺行為異狀,錯失舉證的機會,也容易被高齡金融剝削。
隨時注意家中長輩,在還有能力時不要避諱討論失智身心狀態,及早預立財務規劃,避免有心人士利用受害者無法確切論述事情始末的痛點,無法討回公道,獲得實質賠償。
本文由律師先生瑋哥提供案例,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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