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法律】車禍「千萬別私了」不論大小事故都要報案,否則吃虧的是你
2025 Oct 28 民事刑事訴訟 車禍理賠保險
車禍案例:無照女騎士七成肇責,喊價求償30萬
高雄發生一起誇張車禍,一名57歲婦人無照騎車,在路口左轉未禮讓直行車,結果被撞倒。警方鑑定她的肇責比例高達七成,汽車駕駛僅一成五。沒想到進入調解時,這位女騎士卻開口索賠38萬多元(含精神損害30萬),讓駕駛傻眼。
更離譜的是,女騎士當下還請求「不要報警」,說她沒駕照、怕被罰2萬4千元,汽車駕駛心軟沒報案,後來卻被提告求償。
律師:大小車禍都要報案
律師瑋哥提醒,實務上常看到任何車禍都要報案、存證。不論大小擦撞,只要有「人員受傷」或「財物損壞」,《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2條明確規定就應報警處理。
千萬不要因為對方「拜託不要報警」就放過,否則事後想舉證誰對誰錯,往往證據不足。
像這案子,若沒有行車紀錄器或報案紀錄,駕駛恐怕連「對方無照」這件事都難以證明。
報案後警方會製作「道路交通事故初判表」與「現場圖」,未來若要申請保險理賠、提出求償、甚至進入法院訴訟,這些資料都是關鍵證據。
肇事主因也可提告,但賠償會依「肇責比例」分攤
根據《民法》第184條與第217條規定,只要一方有過失,即使比例再小,也可能需負部分賠償責任。
這就是為什麼女騎士雖有七成肇責,仍能依法「主張求償」——但法院會依比例裁定,駕駛最多只須負擔自己那15%的損害。
舉例來說:若法院認定總損害為30萬,駕駛僅需負15%,也就是4萬5。
因此,「對方能提告」不代表「對方一定能拿錢」,重點在證據與責任比例。
車禍別心軟、別逃避:依法處理最保險
許多人因為怕麻煩、怕上新聞或怕延誤時間,就選擇私下和解。
但律師瑋哥要提醒這會有3個風險:
- 無照駕駛、酒駕、肇逃,這些行為本身就是刑事案件。
- 你若幫對方「隱匿不報案」,未來求償困難。
- 對方事後反悔、喊價、甚至誣告你肇逃,會讓情況更麻煩。
律師瑋哥建議:車禍5步驟不可少
- 先確保安全:開啟雙黃燈、擺警示牌。
- 立即報警:不論對方願不願意。
- 拍照錄影:含現場、車牌、傷勢、周邊交通號誌。
- 交換資料:駕照、行照、電話。
- 就醫留診斷書:即使輕微擦傷也要掛號留證。
車禍不是只看誰可憐,而是看誰有證據、誰違規誰守法。一時的同情心,貪圖便利,也可能換來更多的麻煩。
記得車禍事故大小都要報案,依法處理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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