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法律】騎電動腳踏車算酒駕嗎?!律師:自行車酒駕的規定
2024 Jan 06 民事刑事訴訟 車禍理賠保險
我們時常聽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宣導,以為只有開汽機車。你知道嗎? 電動腳踏車(電動自行車)也是動力機械交通工具的一種,讓律師瑋哥告訴你:騎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哪些算是酒駕呢?酒駕處罰的標準是什麼?
案例:酒駕改騎電動自行車,車禍酒測超標被罰
新聞報導:有男子以為騎電動腳踏車喝酒不罰,因此酒後騎電動腳踏車與另一名騎士碰撞,警察依「慢車駕駛人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以罰鍰,又測出他「高達每公升0.92毫克的酒精濃度。」警方再依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我們看到如果酒後騎電動自行車,除了違反交通規則,有行政上罰鍰,竟然還觸犯了刑法!
專業的律師瑋哥,就來帶你瞭解酒駕的罰款、罰則及需負的相關刑責。
法律規定:刑法和行政規定的酒駕規定
什麼是酒駕?
在我國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不得駕車。
一、行政規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規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
「慢車駕駛人,駕駛慢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前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所以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腳踏車是屬於慢車的一種,按照台灣的交通行政規定,酒後不能騎腳踏車,而且如果拒絕接受酒測,也同樣會受到600到1200元的行政裁罰。
違反的人,會依你所使用的動力交通工具有不一樣的罰責。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酒精濃度的基準為:駕駛吐氣酒精濃度在0.15毫克以上,未滿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未滿0.05%。
- 駕駛機車:處15,000元~9萬元罰鍰
- 駕駛汽車:處3萬元~12萬元罰鍰
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至四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二、刑法規定
酒駕在刑法主要規定在第185條之3第1項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 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刑法的規定是針對「動力交通工具」,電動腳腳踏車算是「動力交通工具」,因此會有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責任。
如果是只靠人力踩的腳踏車,因為完全沒有「機械動力」,除了上述的交通處罰行政責任,人力腳踏車的酒駕是沒有有刑事責任。
律師瑋哥提醒:喝酒就放下你的交通工具,連牽車拉車都不要
提醒一:酒駕的乘客也有責任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年滿十八歲之同車乘客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所以如果你是乘客也要懂得:不要乘坐酒駕的人的車子。
提醒二:喝酒連「推、拉腳踏車」都不可以
律師瑋哥說:有個規定很少人知道…道路交通規則第120條,酒後連「推、拉腳踏車」都不可以。
道路交通規則第120條第1項
「駕駛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駕駛或推拉車輛:一、患有妨害作業之疾病。二、身心狀況或體力不能對所駕車輛為正常之控制。三、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三以上。」
所以,只要喝酒最好就找代駕,或是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千萬不要心存僥倖,騎乘腳踏車,保護自己也保護用路人安全。
延伸:車禍賠償找律師協助有何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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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律師先生瑋哥提供案例
加注警語:本文內容僅供讀者為一般性參考,個案仍需經您諮詢專業人士以評估能否適用,因此,我們建議您應就遇到的問題尋求適當的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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