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法律】70歲女騎士車禍,自行脫困隔天卻身亡…路邊違停也要負責嗎?
2025 Apr 14 民事刑事訴訟 車禍理賠保險
高齡者車禍的風險,往往「延遲發作」
你知道嗎?
有些車禍,被撞的那一瞬看起來沒事,隔幾天卻因此而身故。如果要追究車禍肇事原因,就要去了解車禍和被害人的傷亡之間因果關係。
新聞報導,嘉義市日前發生的一起真實案例,一位70歲林姓婦人遭遇車禍,受困車底,雖然奇蹟爬出,但隔天中午竟宣告不治。
很多人看到新聞,會覺得:「她都爬出來了、送醫也清醒,應該沒事吧?」
但對高齡者來說,交通事故就算當下沒明顯外傷,也可能因內出血、骨折、器官衰竭等潛在問題,在事後惡化,甚至導致死亡。
這件事,不只是悲劇,更牽扯出另一個大家平常常忽略的元兇——違規停車。
警方發現,現場旁邊有一台違規停放的小客車,正在調查是否林婦是為了閃避這台違停車輛,才間接發生車禍。
這個不幸事件,到底是誰的責任呢?律師瑋哥提供幾個思考點。
責任一:肇事休旅車駕駛撞人的責任
【刑事責任】
根據報導,許女駕駛休旅車與林姓機車女發生碰撞,導致林女重傷不治,依法可能涉及:
過失致死罪(刑法第276條):若檢警調查後認定她未盡駕駛人注意義務,例如違規轉彎、未注意前方或車速不當,導致車禍發生,即構成刑法過失致死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目前警方已排除酒駕,若其他違規行為亦被證明,仍可能需負刑責。
【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若許女駕駛的行為有過失,即需對林女的死亡負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賠償內容可能包括:
- 喪葬費
- 醫療費
- 精神慰撫金
- 受害人家庭扶養損失(若死者為家中經濟來源)
- 保險部分,若她有強制險、第三責任險,則由保險公司依保單內容理賠,但超出部分仍需自負。
責任二:違停車主也可能要負車禍責任!
很多人以為違規停車頂多被罰個一千二元,其實嚴重時可能還會負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律師瑋哥來分析,違規停車自小客車車主(林姓男子)的責任。
【刑事責任】
若調查證實林婦是為了閃避違停車輛而失控或發生碰撞,違停車主有可能被認為對事故具有因果關係,可能面臨:
過失致死罪(共犯或間接原因):需視檢察官是否認定其違停行為與死亡結果具有法律上之因果關係。
【民事責任】
違停車主可能構成間接侵權行為人,須與主事故肇事者共同負擔損害賠償責任(連帶責任),依民法第184條:
若違停嚴重妨礙通行安全(例如停在轉角、視線死角、佔用車道),則其違法行為就可能構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車禍被害人有什麼權利?
死者家屬要注意什麼權利呢?
- 死者家屬可對肇事者(與其他可能責任人)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可透過協商、調解或直接提告。
- 若檢察官起訴肇事者,家屬也可向刑事法院提附帶民事訴訟,節省訴訟程序時間及訴訟費用。
因為這個案件的刑事與民事責任還在調查,主要取決於:
- 車禍發生的具體過程(交通監視器、目擊證詞)
- 鑑定報告(碰撞角度、速度、傷勢因果
- 違停車輛對事故是否有法律上「相當因果關係」
律師瑋哥的貼心提醒
「如果你或家中長輩騎機車上路,對高齡騎士來說,身體承受力下降,即使輕撞都可能變成重傷!如果家中長輩有騎車習慣,一定要幫他們做好這三件事」。
三招守護高齡騎士安全:
- 改騎電輔車或步行,減少機車上路時間
- 穿戴護具、安全帽要合格並正確配戴
- 家屬應主動幫長輩檢查機車安全與保險是否足夠
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出門,快快樂樂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