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法律】雨天沒開大燈也有肇責!法院判駕駛敗訴
2025 Oct 24 車禍理賠保險
雨天行車沒開燈,小心吃上罰單又有肇責
連續下了幾天的大雨,律師瑋哥在路上看到不少車輛居然「沒開頭燈」就上路。
提醒大家:雨天行車時一定要手動開啟頭燈,千萬不要過度依賴「Auto自動感應」。因為有些車子的感應系統不夠靈敏,只會開啟「日行燈」而不是照明用的「頭燈」。
若雨勢大、視線模糊時,也建議一併開啟前後霧燈,讓其他用路人更容易辨識你的車。
新聞案例:沒開燈被罰還打輸官司
新北市陳姓駕駛日前在白天下雨時未開啟頭燈,被民眾檢舉後收到罰單,因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最後判決:駕駛敗訴!
理由很明確,下雨會導致視線不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駕駛人於遇雨、濃霧、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均應開啟頭燈。
這不是新規定,而是長期存在的交通安全規範。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裁決處統計,去年共有904件「雨天未開燈」案件,可見不少駕駛仍未養成正確習慣。
「Auto」自動開燈只是輔助,日行燈≠頭燈
很多人誤以為車輛設定「Auto」就會自動開燈,但實際上日行燈(DRL)主要是讓別人看到你,並沒有照明功能;而頭燈(Low Beam)才是提供照明與主動光源的裝置。開頭燈不僅提供照明功能,同時車尾燈也會開啟,也可提醒警示後方車輛,避免發生事故。
交通部監理科也明確表示:「日行燈不能取代頭燈。」
換句話說,即使白天下雨,只要雨勢會影響視線,都應開啟「頭燈」,否則仍屬違規。
沒開燈除了罰款,還可能有「肇事責任」
很多人以為這只是小罰單,但律師瑋哥提醒,若因雨天視線不良未開燈導致事故,警方初判表上可能會註記為「燈光未依規使用」,一旦對方受傷或車損,肇事責任比例會上升,甚至被認定有「注意義務違反」。
在民事求償時,對方可主張你「未開燈導致能見度不足」,法院也可能因此認定你部分過失。
雨天開燈不只為了避免被罰,而是保命的動作
有些車禍案件中,駕駛明明速度正常,卻因「對方沒開燈」而完全沒注意到來車,結果一撞就是有人傷亡。
法律規定看似冷冰冰,但背後都是為了保護大家的性命。
律師瑋哥提醒:
- 下雨天無論白天夜晚都應開頭燈。
- 霧燈只在大雨或濃霧時開啟,避免刺眼。
- Auto模式只是輔助,不是萬能。
- 若有長輩駕車,請幫忙提醒或在車上貼小標籤「下雨請開燈」。
開燈不只讓別人看到你,也讓家人等你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