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瑋哥】惡意逼車,代價超慘重!瑋哥教你 道路霸凌 及 惡意逼車處理
2018 Oct 14 民事刑事訴訟 車禍理賠保險
- 惡意逼車的行為,除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上的行政罰外 甚至可能會構成刑法上的犯罪,還必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因此當催起油門逼車前,還是冷靜一下才好!慎!
1. 惡意逼車最高可處新台幣2萬4千元,並吊扣車輛牌照3個月。
- 凡逼車、突然變換車道、減速等行為皆足以構成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 可處6千元至2萬4千元,並吊扣逼車者車輛牌照3個月
2. 有攔車或持攻擊性的武器,觸犯強制罪、妨害自由及恐嚇罪:
- 如果造成有人死傷、車損,必須負擔高額的民事賠償責任
3. 遭遇民眾應避免衝突、立即報警、確保安全
- 可先減速停靠路旁,等待對方離去,或改道行駛
- 如果對方下車理論,應避免引發衝突,立即報警,並持行車記錄器畫面向警方檢舉
⚠ 瑋哥提醒:保持一顆平靜的心,才是安全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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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車禍事故處理五步驟
交通事故發生時,有「事故處理五步驟 」,照此步驟便可以減少二度意外事故的發生,更可安全又快速的解決車禍現場的危險情況,步驟如下:
交通事故處理五原則—「放」、「撥」、「劃」、「移」、「等」五步驟
- 「放」: 打開車輛危險警示燈,放置車輛故障標誌。
- 「撥」: 立即撥打110報警、119傷患救護。
- 「劃」: 將車輛標繪定位(有移動過的就不可以劃,以防現場失真)。
- 「移」 無人傷亡事故,車輛尚能行使應速將車輛移置(一定要拍照或標記後再移)。
- 「等」 平心靜氣等候警察並可先行現場拍照、尋找目擊證人,等警方來時也可以更詳細敘述車禍事故狀況。
交通事故發生後駕駛人未適當處理,容易造成令人遺憾的二度傷害(第二件交通事故),而且在旁邊目睹事故的人車,也需要多加注意,以免不小心造成另一起事故。
在警方來時,也可以更詳細敘述車禍事故狀況。
加註警語:本文內容僅供讀者為一般性參考,個案仍需經您諮詢專業人士以評估能否適用,因此,我們建議您應就遇到的問題尋求適當的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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