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法律4】發生交通事故,你該怎麼辦? #汽車與自行車車禍 處理
2018 Oct 02 民事刑事訴訟 車禍理賠保險
汽車與腳踏車相撞,依路權論對錯,腳踏車違規肇事也有責任喔!!!
切記!如果你是加害人記得先打電話,罪責減一半!
1. 交通事故致他人受傷,千萬別落跑,肇事逃逸罪1年以上7年以下
① 加害人:撥打110、119,自首罪責減一半
②受傷被害人:因過失傷害罪屬告訴乃論,要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
2. 損害計算:
① 財產上損害: Ⓐ 車損:應出具車廠的估價單,但是材料部份會扣除折舊 Ⓑ 醫療費用:出具醫院的單據、就診的車資 Ⓒ 看護費用:應有醫師的診斷證明,註明『需有專人照顧』 Ⓓ 因受傷無法工作損失的工資 Ⓔ 勞動能力的減損:至衛福部指定的醫院作鑑定,判定喪失勞動能力程度,以喪失的程度與工作年限請求
②非財產上損害: Ⓐ 精神上的痛苦,例如因車禍無法行動,需靠他人協助日常生活事項產生的精神痛苦
3. 依鑑定意見,法院作出最終的認定,裁判應賠償的金額
⚠ 瑋哥提醒:打架不能解決問題,可能導致互控傷害
#自行車交通事故 #腳踏車車禍 #汽車與自行車車禍 #交通事故糾紛處理 #車禍事故處理 #瑋哥說法
附錄:車禍事故處理五步驟
交通事故發生時,有「事故處理五步驟 」,照此步驟便可以減少二度意外事故的發生,更可安全又快速的解決車禍現場的危險情況,步驟如下:
交通事故處理五原則—「放」、「撥」、「劃」、「移」、「等」五步驟
- 「放」: 打開車輛危險警示燈,放置車輛故障標誌。
- 「撥」: 立即撥打110報警、119傷患救護。
- 「劃」: 將車輛標繪定位(有移動過的就不可以劃,以防現場失真)。
- 「移」 無人傷亡事故,車輛尚能行使應速將車輛移置(一定要拍照或標記後再移)。
- 「等」 平心靜氣等候警察並可先行現場拍照、尋找目擊證人,等警方來時也可以更詳細敘述車禍事故狀況。
交通事故發生後駕駛人未適當處理,容易造成令人遺憾的二度傷害(第二件交通事故),而且在旁邊目睹事故的人車,也需要多加注意,以免不小心造成另一起事故。
在警方來時,也可以更詳細敘述車禍事故狀況。
加註警語:本文內容僅供讀者為一般性參考,個案仍需經您諮詢專業人士以評估能否適用,因此,我們建議您應就遇到的問題尋求適當的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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