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法律】車禍對方獅子大開口?!律師:教你如何處理車禍協商
2024 Jan 31 民事刑事訴訟 車禍理賠保險
車禍調解案例
林小姐在上班途中,在公司巷口和一名老婦發生車擦撞,現場大家都沒有明顯外傷,但事後對方卻向她要極高的索賠金額,讓她感到慌張和不解。
以下是車禍的詳細情境。
林小姐在巷口慢速騎車,時速約20公里,因為巷口狹窄,與一位老婦發生擦撞,她和對方都有手腳淤青。
車禍當下,她知道車禍要慎重處理,就趕快報警,並詢問老婦是否要就醫?但對方拒絕了。然而,過了一個月,她卻面臨對方要求高額賠償,老婦說自己的頭部疼痛是因為車禍受影響,調解過程中對方索賠非常多的項目,例如:6個月的看護費、 精神賠償、工作損失、還有醫療補給費…,林林總總加起來要索賠幾十萬元。
這些請求讓她感到非常不合理,只好來事務所詢問律如何處理。
律師瑋哥建議
一、確認談判對象和背後需求
律師瑋哥常說:車禍最好第一時間有正確的處理。當場沒有處理妥當,事後可能關係更複雜。像林小姐的車禍本來只有老婦和自己受傷問題。
律師承辦過的案件,有人回家後覺得全身酸痛,去醫院檢查把很多陳年老傷都算進來,原本手臂的擦撞,變成腰椎、頸椎老化問題,對方女兒也加入很多意見,所以第一時間你的談判對象,是當事人?還是親友?或是保險公司?都會有不同的立場,你必需分別清楚,才能有效談判。
二、分析事實,說之以理
- 安撫和承擔:車禍通常會有雙方的肇事責任分擔,在還沒經車禍鑑定前,可以向對方表明車禍發生並非完全由一方造成的,避免第一時間互相指責,難以談判。未來調解,或是法院判決時,也會按照過失責任比例減少賠償金額。雙方先不要把話談僵了,
- 了解雙方的保險狀況。在車禍初判表出來之前,知道彼此汽機車投保的狀況,是只有強制險?還是有其他車險種類?這對後續求償的金額和理賠項目比較有概念,增加談判的籌碼。
- 用證據說話:對於對方的請求項目,強調法院判決需要直接因果關係的損害,對方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不是列出數十萬的明細就可以了。例如對方要提出的工作損失、醫療費等,也需提供相應的證據,看護費需提供醫生證明。法院也會參酌精神賠償受傷程度、雙方經濟狀況等都會納入考慮,以確保賠償金額合理且有根據。
三、展示誠意,動之以情
上述是在法律的基礎上,合理的請求賠償,但肇事者也可以展示自己的經濟狀況,一方面表現誠意,一方面也希望對方能夠理解能力的範圍,並給予彼此和解的機會。
有時候意氣相爭,最後勞師動眾上法院,反而會兩敗俱傷。
像這次車禍一方是無業退休人士,一方是上班族,大家在時間成本不同,還有面臨不確定的判決結果,這段時間心理壓力可能不小。
所以律師建議,雙方理性談判,如果在合理尚可接受的範圍,盡量達成協議,避免訟累。
注意事項:
只要有車禍發生,若是自己有過失,不管過失責任多少,就算只有10%的責任,對方還是可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的告訴。如果沒有和解,也是會有刑事責任的。除非和解,對方不提出刑事告訴,才會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訴訟外和解的時機和方法
一、自行和解
利用警方提供的雙方連絡資料,自行洽談民事和解事宜。這有助於雙方在法庭之外達成協議,減少訴訟的時間和成本。
二、聲請調解
被害人或家屬有二種方式可以運用。
- 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 用書面或言詞聲請或由處理員警轉介調解。 民事案件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均得向肇事者住所、營業所肇事地之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 調解成立經送法院核定後,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 法院聲請調解:起訴前向法院聲請調解。調解成立後具有與民事確定判決相同的效力,這也是一種快速解決爭端的方式。
結語
在面對車禍索賠時,理性思考,並且動之以情,最後以法律為依歸,是解決糾紛的關鍵。
律師瑋哥建議,不要被對方的索賠獅子大開口嚇到,合理溝通並提供法律依據,是成功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希望這些建議能夠幫助大家在調解中更加從容應對,最終達成公平合理的和解。
本文為律師先生瑋哥提供案例
加注警語:本文內容僅供讀者為一般性參考,個案仍需經您諮詢專業人士以評估能否適用,因此,我們建議您應就遇到的問題尋求適當的專業意見。
如果您有任何法律問題,請點選本連結加line好友,預約法律諮詢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