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信託」不怕身後子女爭產,律師:慎選信託監察人,信託不是有錢人專利
2022 Apr 10 民事刑事訴訟 繼承遺產家事
遺囑信託的安排,須留意相關稅負問題並慎選信託監察人,才可以實現委託人照顧受益人之遺願。
人生總有意外,我們都希望能夠在活著的時候把自已照顧好,走的時候把在意的人照顧好。
單身無伴的理財規畫更是重要,除了要及早規劃自已理財計畫,幫助自已在退休養老可以享受安穩人生。
但如果萬一是自已先走了呢?
遺囑信託安排 實現委託人照顧受益人之遺願
常常來事務所詢問這個問題的人,大部分是想要給在意牽掛的人,給一份未來照護。
有時是單身長期照顧年老或失智的父母;也有單親家庭想預先安排自已和年幼的小孩,也有的是自已照顧車禍失能而無法工作的配偶。
這種需要長期照顧的家人,他們會不會因為如果自已有意外,沒法再照顧他們,拿到了自已身後的遺產會被騙走?或是太會花錢而沒法把錢管好,日後沒錢也得不到照顧呢?
要用財產來照顧所愛的人,其實沒有想像中的困難。現在很多金融工具,可以幫助自已來實現這些願望。
這種信託是可以延伸遺囑的用途,運用「遺囑信託」約定讓這筆錢只能「專款專用」。
相關閱讀:【單身立遺囑,財產不充公】單身頂客獨老必學的人生財務規畫
除了立下有效的遺贈,分配財產給想給的人,但如果是需要長期照護的人,或是沒有行為能力的人(年老失智、未成年子女、失能長照),一下子給太多財產反而不是好事。
而遺囑信託,就是利用銀行(信託公司)在信託期間幫忙管理遺產,專款專用,確保財產有照遺囑的內容來運用。
什麼是遺囑信託呢?
就是用遺囑設立信託帳戶,指定自已信任的人當作受託人(就是銀行或信託公司),把要信託的財產移轉給受託人(銀行),受益人則指定要照顧的人。
遺囑信託的財產可以包括金錢、不動產、有價證券。
信託不是有錢人的專利,小資也可以信託
例如信託專款只能定期支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學費給子女直到年滿20歲。
在信託契約裡,銀行依財產所有人與銀行訂下的契約管理這筆財產,並支付給他的家人、子女或想照顧的人身上。
因為信託是一種受嚴格法律保障的財產管理制度,以前大家都認為信託是有錢人才會做的事,但現在的金融商品愈來愈多元化,其實一般人都可以藉由遺囑信託來幫自已所愛的人做規劃。
案一:專款照顧年老父母 遺產信託不浪費不被騙
遺囑信託比較有名的是港星梅艷芳在過世前,因為擔心她的母親繼承鉅額遺產,萬一年紀大被有心人士騙錢,或是太過浪費而太快花光遺產,她就在生前把財產信託,由銀行每月撥進一筆錢,用細水長流的方式,讓身後留下的老母親生活無虞。(新聞:月領83萬不滿足! 梅艷芳媽想領光女兒近3億遺產)
案二:若人生提早畢業 如何確保資產留給孩子、不被挪用?
案例二:有位離婚單親的陳姐,獨自養育一雙兒女,自已持有數千萬資產。因為陳姐一直有高血壓心臟病,因經常住院治療。想到自己未成年的子女,擔心自己的財產被人侵佔,也擔心子女繼承大筆遺產無法管理。
因此,她先立下遺囑,經公證後,再到銀行辦理遺囑信託,指定一位律師當遺產執行人兼信託監察人。
這種遺囑信託,單親家庭常是用在照顧自已的未成年子女,或是有身心障礙的家人,避免自已過世了,錢會被監護人不當運用。(新聞:「信託」不是有錢人的專利!財產交信託 不怕身後子女爭產)
遺囑要有效成立,遺囑信託才能執行
要到銀行辦理遺囑信託之前,要先找到可以信賴的遺囑執行人與信託監察人。因為如果遺囑有爭議(例如侵害遺產的特留分),或是遺囑執行人不執行遺囑內容,這個遺囑信託就形同虛設。因為「遺囑信託必須遺囑先成立,遺囑信託才能執行。」
案三:遺囑不能違反繼承法律特留分
最有名的案例,是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遺囑風波,因為遺囑指名由二房獨子張國煒繼承集團總裁,及全部536億元的財產。
但因為張榮發的繼承人有6名,這份遺囑侵害其他5名繼承人法律上保障的特留分權益,使得這份遺囑最後對簿公堂,當然因為訴訟未定,遺囑信託就沒法執行了。
這種遺囑陷入複雜的法律糾紛,通常要花很長的時間訴訟,只要遺囑無法成立,遺囑信託就無法生效。
所以立下有效的遺囑,千萬不要侵害法律上的一些規定,再加上找到妥善的遺囑執人和信託監察人,是幫助自已完成心願非常重要的事。
信託不是有錢人專用,小資族也可以
到銀行辦遺囑信託是很讓人放心的方法,但一般人多半會擔心自己的財產不多,不符合信託門檻。
事實上,視各家銀行規定,有些銀行設定門檻很高,要數百萬到上千萬元才能辦理信託,也有些銀行根本沒有設定信託的金額門檻。大家可以依照自已的需求找合適的銀行。
遺囑信託的缺點:信託管理費用稍高
設立信託的成本是簽約金及管理費
- 簽約金: 設立的簽約金是一次性的費用,一般遺囑信託的費用比較高,因遺囑信託的契約複雜度高,目前簽約金從幾萬元到數十萬元都有,因遺囑信託的簽約金不低,也使得財產不多的民眾往往不用銀行的遺囑信託。
- 信託管理費: 除了簽約金,銀行還會收信託管理年費,大約是信託財產規模的0.2~0.5%。
信託需要財務、法律、稅法、信託等全盤規畫
不管是什麼原因成立遺囑信託,成立信託不是在買一項商品,它應該是你在整體財務規畫其中的一環。
你需要多方面考量,例如:訂定遺產分配給誰?多少遺產會進入信託?有沒有違反法律上的特留分?
為了減少以後的爭議,遺囑是否需要請律師寫代筆遺囑?需要見證人見證嗎?怎麼選信託監察人?讓監察人可以好好的監督信託?
所以完整的信託需要全面的考量財務規畫、法律、稅法、信託幾個方面,相對遺囑贈與困難度就提高了。
律師瑋哥建議:慎選信託監察人 落實立遺囑人的想法
律師瑋哥提到:還有一點要注意,就算遺囑做了很好的規劃,為了讓信託安排可以落實立遺囑人的想法,還要特別注意信託監察人的選任。
信託監察人的安排,是為了監督受託人及受益人是否確實依照信託契約的要求,執行或落實相關的要求或行為規範。畢竟委託人一旦離世,要怎麼讓信託可以遵照委託人的遺願執行,以免被疏於管理,或有人謀不臧的事情發生,信託監察人的把關至關重要。建議如果是想用信託作為財富管理的工具時,信託監察人的組成與選任一定要小心謹慎。
不論是單身還是單親家庭,如果可以協助自已可親友較少,又有長期照護父母子女的需求,最好儘早規劃遺囑或信託,運用好的金融工具,幫助自已少一些掛念的事。
加註警語:本文內容僅供讀者為一般性參考,個案仍需經您諮詢專業人士以評估能否適用,因此,我們建議您應就遇到的問題尋求適當的專業意見。
本文:律師先生瑋哥案例提供 撰文R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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