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法律】騎機車雙載小孩出車禍,要負法律責任嗎?律師教你看懂「過失傷害」與賠償重點
2025 Apr 08 民事刑事訴訟 車禍理賠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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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雙載出車禍,駕駛到底要不要負責?
當機車變成家庭代步工具,不少爸媽都會選擇一次載兩個孩子出門,方便省時。但你知道嗎?這樣的「方便」,一不小心就可能讓你惹上一身麻煩,甚至要上法院、賠錢、還有刑事責任。今天律師瑋哥就來跟大家聊聊——機車雙載出車禍,駕駛到底要不要負責?
新聞案例:機車載兩個孩子,車禍算違規嗎?
左小姐是位年輕媽媽,有兩個年幼的女兒,某天她騎車載兩個孩子出門,大女兒坐後座,小女兒站在踏板。就在穿越路口時,不慎擦撞正在過馬路的行人,導致對方受傷。警方到場處理,除了左小姐載2名子女違反交通規則,她沒有闖紅燈、也沒超速。不過法院認為,她讓小孩站踏板,影響了駕駛人的反應能力與視線,跟事故發生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依《刑法》過失傷害罪判她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
她事後也有積極和解,總共賠了6萬元給對方。
律師:法律怎麼看?關鍵在「因果關係」
機車雙載(一台車載3個人)是我們在馬路上常看到的違規,很多人以為只要我遵守交通規則,不管機車載幾個人也不會有什麼風險。其實法院在車禍發生,要判斷肇事責任歸屬的時候,主要會看「因果關係」,只要車禍的發生和你的行為有關聯,就算你沒有超速、闖紅燈這些違規行為,你還是要負上肇事責任。
很多家長會說:「我只是載小孩,車禍時又沒有違規,幹嘛負責?」但在交通事故中,不是有沒有違規決定你有沒有責任,而是你的行為跟事故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
就像左小姐的案例,讓小孩站踏板,可能會讓駕駛更難控制車子、反應變慢,就算沒有闖紅燈或超速,還是會被法院認定為「有過失」。
車禍法律解析
- 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罪
只要因為疏忽、違反注意義務導致他人受傷,就可能構成本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 民法第184條 損害賠償責任
若你的過失導致別人受傷,除了刑責,也要負擔賠償責任,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慰撫金等。
不是自己撞人也要賠?違停車主也可能有責任
再舉一個因果關係的例子,就算你不是直接撞到人,也可能需要負責。曾經有位客戶來詢問:他騎車為了閃躲在路邊的違停車輛,不慎撞上旁邊的行人或機車。法院就認為:違停車主的行為,間接造成車禍事故發生,具有「因果關係」,停在路邊的車主也要負擔部分責任。這位騎士後來有得到賠償。
這種案例在台灣很多判決中都有出現。因此如果您是車主,千萬別覺得紅線「只停一下沒差」,一旦釀成事故,也會吃上官司。
律師瑋哥提醒:載人上路,責任重大!
機車雙載在台灣太普遍,尤其是中老年朋友幫忙接送孫子、家人時常見。但也因為「太習慣」,往往忽略了背後潛藏的法律風險。律師瑋哥提醒大家4個重點。
- 不要雙載,尤其是讓小孩站踏板,不只危險,還構成違法。
- 駕駛人對乘客有「安全注意義務」,即使是免費載,也必須全程負責安全。
- 遇到事故,第一時間先報警,或找專業律師協助,避免自行處理造成更多損失。
- 和解談妥,不要交錢了事,一定要簽好書面協議,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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