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003《父母從來沒照顧我,子女不給扶養費可以嗎?》|《警察廣播電台》律師瑋哥聊天室
2024 Dec 04 繼承遺產家事 Podcast
警察廣播電台《律師瑋哥聊天室》EP003
父母從來沒照顧我,子女不給扶養費可以嗎?
主持人卡爾:
今天我們要聊的主題是許多人都想問的問題:如果父母過去完全沒照顧過子女,甚至對子女或家人做出不好的行為,比如家暴,這樣的情況下,子女還需要支付扶養費嗎?不給的話會不會觸法?
王冠瑋律師:
其實,根據法律,子女是有可能免除扶養義務的,但這需要符合一些特定條件。我分享一個案例。
案例:父母未盡撫養義務,子女成功免除扶養責任
王冠瑋律師:
新聞報導有一名身障的吳先生因生活困難,向兩名子女要求扶養費,他的兒子很生氣,因為父親從來沒扶養過他們,現在竟然來要求扶養他。
最後是吳先生的前妻出庭作證,揭發吳先生以前對她的家暴行為,還完全沒照顧過孩子。法院認為,吳先生的行為已經屬於重大侵害,因此判決免除子女的扶養義務。
根據《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如果父母有對子女做過以下2種行為之一,子女就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扶養義務,若情節重大,甚至可以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 父母對子女、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虐待、重大侮辱或對他們做出其他身體、精神上的不法侵害行為。
- 父母沒有正當理由,對子女沒有盡扶養義務。
主持人卡爾:
瑋哥,聽起來如果父母過去有不當行為,子女是可以免除扶養義務的。不過,這樣的案件需要怎麼舉證呢?
王律師:
很好的問題!要讓法院接受你的理由,就需要充分的證據。比較常見的證明方法我舉例如下
- 找出證人: 鄰居、老師、親戚…都可以,像剛剛案例中的前妻,就是重要的證人,她的作證提供了關鍵事實。
- 提供歷史紀錄: 例如過去有家暴案件的警察報案紀錄,或醫療診斷證明。
- 說明撫養缺失: 可以用學校紀錄、家庭生活開銷的證據,證明父母完全沒有盡到撫養義務。
經濟困難的子女,也可以減輕扶養責任
王冠瑋律師:很多人不知道,法律其實是可以考量子女的經濟能力的。只要你能提出以下證據,法院會酌情調整扶養費的負擔比例:
- 提供收入證明:如薪資單、存摺記錄,說明你無法負擔高額扶養費。
- 家庭開銷資料:包括房貸、學費、生活費等,證明你的實際負擔。
- 戶口名簿與其他證據:用來說明你的家庭狀況,例如需要扶養的其他家人或有重大醫療負擔。
加注警語:本文內容僅供讀者為一般性參考,個案仍需經您諮詢專業人士以評估能否適用,因此,我們建議您應就遇到的問題尋求適當的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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